跨境电商在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是否需要向国内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时间:2024-11-15 20:30:01 浏览:344次

问题:跨境电商在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是否需要向国内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现在非常支持开展跨境电商的销售业务开展,满足条件的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可以办理出口退税,不满足退税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2)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以下称“无票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无票免税”政策。

  如果对政策不清楚的,可以拨打12366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