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如何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时间:2024-11-18 19:00:01 浏览:166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第五条 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六条 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