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船舶退税的运输企业,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时间:2024-11-18 20:00:01 浏览:900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第十一条规定,运输企业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船舶退税;已用于船舶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