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24-09-16 18:03:01 浏览:556次

  12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印发,到2020年,城乡每万居民将拥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2020年城乡每万居民拥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健全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数量基本满足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每万居民拥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实现全科医生“招得来、留得下、用得上”,城乡每万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健康西安建设需求。

  2018年起规范化培训招收数量不低于总计划20%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数量不低于全市当年总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将全科专业学员选派工作计划任务和全科医学专业人员执业注册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将全科专业接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履约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8年起,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需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可高于其他临床医学科室。

  此外,还将完善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并扩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模,免费实施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2019年暂定为每年80元/人

  《方案》指出,要建立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在薪酬制度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增加上年度医疗业务收支结余部分,不低于60%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团队。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费标准2019年暂定为每年80元/人,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分别支付30元、30元和20元。签约服务费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在聘用管理方面,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镇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镇管村用”。深山地区卫生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市级确定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市级财政补助5万元,并严格落实乡镇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带薪年休假等政策规定。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得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或者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信息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