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教育是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26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实施方案》出台,到2020年,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2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供给丰富、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具有西安特色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方案》指出,市、区县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把老年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承担老年教育事业统筹管理职能,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发老年教育资源,提供老年教育服务。各部门、单位、行业或企业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继续按原有体制管理和运行,教育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构建市、区县(开发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到2020年,所有区县建立老年大学或社区学院,50%以上的街道(镇)建立老年学校,30%以上的社区(村)建立老年学习中心。
建立市、区县(开发区)两级老年教育人才库,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其专业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进修培训、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同等权利和待遇。
建设一批老年人学习体验基地
《方案》明确,加强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开发建设。通过遴选、开发、整合、购买等方式,建设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纸质及数字化学习资源库。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发开设乡土文化课程。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市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教育需求。
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公共设施和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老年人学习体验基地,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学习。到2020年,各区县至少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管理职责,统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老年教育,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文化部门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科技部门对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体育部门对公共体育场馆等,教育部门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工会对工人文化宫等,妇联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向公益性老年教育机构免费开放或提供低价服务。
大力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到2020年,力争所有区县开展远程老年教育工作。并推进老有所为行动计划。倡导老年教育机构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者服务品牌项目。到2020年,力争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建设1支老年志愿者队伍。
市级对老年教育办学经费予以适当补助
同时,按程序申请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全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老年教育,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市级加大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对办学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资金投入,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学习者共同分担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政策。按照民办教育机构标准,落实民办老年教育机构优惠政策。(信息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