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时间:2024-12-04 21:00:01 浏览:312次

  农村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纳税人的土地用于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途。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 1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