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免征契税

时间:2024-12-06 21:30:01 浏览:975次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免征契税

【享受主体】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优惠内容】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的,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主业的,免征契税;对于因其他用途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应照章征收契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 号)第四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 年第 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