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时间:2024-12-06 15:30:01 浏览:945次

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提供农牧保险业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提供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