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时间:2024-12-06 05:00:01 浏览:959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

【优惠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1.购销合同签订双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

  2.合同标的为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