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

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优惠内容】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享受条件】22  因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 号)第二条···

时间:2024-12-05 17:00:0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享受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优惠内容】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享受条件】  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 号)第二条  2.《财政部···

时间:2024-12-05 16:30:0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免征契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享受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惠内容】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享受条件】  经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 号)第一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 年第 29···

时间:2024-12-05 16:00:01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主体】  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优惠内容】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条件】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  2.《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

时间:2024-12-05 15:30:01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  出租国有农用地的纳税人【优惠内容】  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  1.出租的土地为国有农用土地。  2.农业生产者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 号)第一条···

时间:2024-12-05 15:00:01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纳税人【优惠内容】  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  1.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  2.农业生产者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 号)第四条···

时间:2024-12-05 14:30:01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优惠内容】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  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  2.农业生产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农业生产。【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

时间:2024-12-05 14:00:0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印花税。【享受条件】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时间:2024-12-05 13:30:01

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享受条件】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

时间:2024-12-05 13:00:0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条件】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

时间:2024-12-05 02:00:0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房产税。【享受条件】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

时间:2024-12-05 01:30:0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

时间:2024-12-05 01:00:0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 免三减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优惠内容】  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

时间:2024-12-05 00:30:01

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主体】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优惠内容】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条件】  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留存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土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四款···

时间:2024-12-04 22:30:01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享受主体】  农村居民【优惠内容】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条件】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留存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土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时间:2024-12-04 22:00:01

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享受主体】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优惠内容】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缴纳耕地占用税。【享受条件】  占用耕地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第二款···

时间:2024-12-04 21:30:01

农村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村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主体】  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优惠内容】  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条件】  纳税人的土地用于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途。【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 14 号)···

时间:2024-12-04 21:00:01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享受主体】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惠内容】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享受条件】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 5 万千瓦以下(含 5 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

时间:2024-12-04 20:30:01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  农村电管站以及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的其他单位【优惠内容】  1.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2.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  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12-04 20:00:0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政策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  1.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享受主体】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  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

时间:2024-12-04 19:30:01

办理《代理进口货物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应填报《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3),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加工贸易手册及复印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报送加工贸易手册原件的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废止);  2.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根据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十条第二项第2目废止)  3.代理进口协议原件及···

时间:2024-11-28 19:30:01

出口退税企业税务备案申请流程/流程/条件/时间

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设定依据】  文件查询(如需查阅文件,请点击此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一条(点击查看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点击查看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第一条、第二条(点击查看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

时间:2024-11-28 12:00:01

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如何操作(图文)

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如何操作(图文):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功能离线申报操作手册  1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模块可以对备案类业务进行数据上传申报操作,包括的备案业务模块有:  1. 出口退(免)税备案;2. 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3. 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4. 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及变更;5. 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撤回;6. 外贸综合服务纳税人代办退税情况备案及变更;7. 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退(免)税;8. 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放弃免税权;9.···

时间:2024-11-28 10:30:01

渭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资料/费用/申报时间(图文)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给予“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研发转化,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的荣誉资质及政策支持,能减免40%企业所得税,也是彰显企业实力的“国”字招牌。所有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渭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资料渭南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一)陕西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时间:2024-11-28 10:00:01

宝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流程/资料/费用/申报时间(图文)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给予“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研发转化,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的荣誉资质及政策支持,能减免40%企业所得税,也是彰显企业实力的“国”字招牌。所有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宝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资料宝鸡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一)陕西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时间:2024-11-28 09:30:01